中文版 | English
  资讯中心
地 址: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85号罗湖科技大厦508
电 话:0755-82251298、82353151
传 真:0755-82157886
E-mail:weitenai2006@163.com


 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资讯中心 > 业内新闻
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
发布者:维特耐 发布时间:2012-07-19 11:01:5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(新36条)
       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,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、调整产业结构、繁荣城乡市场、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。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,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,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,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,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、共同发展;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,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;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,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,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;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,增加居民收入,拉动国内消费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为此,国务院提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,也就是新36条。

 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首 页 | 关于我们 | 产品中心 | 工程案例 | 资讯中心 | 技术文献 | 人才招聘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12 深圳市维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
地 址: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85号罗湖科技大厦508   邮 编:518001  电 话:0755-82251298 、82353151  传 真:0755-82157886
公司QQ:554546681  E-mail:weitenai2006@163.com 粤ICP备06031338号-1